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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】綠能轉型衝衝衝!柏林強制安裝屋頂太陽能的啟示

工商時報  溫麗琪 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潘俊良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專案經理

 

氣候議題碳中和壓力下,德國再生能源推動工作又創下國際典範。首都柏林眾議院於6月17日通過《柏林太陽能法》,立下國際城市一大重要里程碑;自2023年1月1日起,使用面積超過50平方公尺之新建築以及進行屋頂翻修之既有建築,應各別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或屋頂淨面積30%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。除紀念碑保護法,或有技術上無法克服的情況者,例如屋頂朝北,可免除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義務;違反相關行政法之義務者,恐將處以罰鍰。

 


柏林希望透過太陽能潛力開發,實現2050年前提供該城市25%電力需求的目標。因此,早於2020年3月柏林參議院制定太陽城總體規劃時,即透過九大行動領域及27項措施,建構太陽光電發展框架及獎勵措施,並弭平障礙。根據德國Fraunhofer太陽能系統研究所估算,該措施在五年內,每年二氧化碳減量預計達到37,000噸,並可造就許多就業機會,進而提升區域附加價值。柏林參議員Ramona Pop表示,通過太陽能法,將使柏林成為聯邦政府和其他邦在氣候保護和能源轉型工作的榜樣,太陽能在城市邁向氣候中和的道路上發揮關鍵作用,而柏林正好擁有許多屋頂可以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,必須好好地利用。

 


全球推動能源轉型是一項長久且艱難的任務,執政者必須以堅強毅力面對各種挑戰。雖然國情與環境不同,很難將他國的能源轉型經驗直接套用至我國,但其經驗或許能為我國能源轉型之路帶來一些啟發。以柏林太陽能法為例,其重點在於新建物或是既有建物在進行屋頂翻修時,必須將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考量其中,使太陽光電與建築一體化,不但將建築物再升級,不用擔心用電問題,也建立更多分散式的乾淨能源,實現城市碳中和目標。

 


我國日照條件不亞於德國,亦有許多屋頂具備開發太陽能發電潛力,實有賴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,因地制宜並推動以城市為中心的能源轉型法制政策,打造我國低碳綠能環境。

 


我國能源轉型中,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達20%,並設定太陽光電達到20GW的設置目標。然而目標時間瞬間即至,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所涉及面向較地面型相對單純,且設置速度相對較快,地面型則因土地取得及饋線等爭議較大,受到阻礙也較多。若能考量創新作法,並適當法制化,不但可有效達成目標,且對於提高民眾環境意識及參與公共政策,將有具體相關貢獻,可謂一舉數得!

 

新聞出處:https://view.ctee.com.tw/technology/30600.html